【成果巡礼】山东高院:着力打造诉讼费管理新模式,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新举措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,案件量迅速增加,涉及的诉讼费收取次数和金额也大幅上升,面对诉讼费交费渠道狭窄、操作繁琐,诉讼费监督管理困难等情况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山东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《山东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》,联动改造了多个信息系统,全面升级改造了诉讼费与电子票据系统,并于2021年7月1日在全省164家法院上线使用,实现全省诉讼费和电子票据全流程网上办理。
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级财政部门、银行经过数十轮的调研论证,对非税收缴及诉讼收退费流程进行整合优化,形成法院诉讼收退费、银行资金、财政非税、电子票据及业务监管等“一揽子”的信息化解决方案,完成了法院诉讼费系统、财政非税系统、35家非税代收银行和17家诉讼费接入银行业务系统对接和全面升级。主要举措如下:
举措一
全方位整合数据和流程。以数据流和工作链为引导,诉讼费管理系统全面整合和优化业务流程,打通法院、财政、银行三方数据,贯通了上下级法院以及法院内部审判、执行、立案、档案等多套业务系统,实现跨部门、跨系统、跨层级、跨地域的数据互联互通。
举措二
打通多渠道交费通道。以20位交款码作为交费核心要素,支持全省各非税代收银行网点、非税智能POS、爱山东APP、山东政务服务网、“山东财政”微信公众号以及网上对公对私网银和微信、支付宝等交费方式,覆盖全部大型商业银行和主流交费渠道,诉讼费管理系统为当事人提供更多、更快捷的交费通道。
举措三
自动进行非税清分。诉讼费管理系统提前预设备用金提取比例和备用金账户白名单,收取诉讼费后,财政非税系统每日自动将资金清分到各级法院退费备用金账户。
举措四
电子票据自动生成和归档。山东省财政在法院单独部署一套电子票据系统,设计诉讼费特有的电子票据版式;诉讼收退费后,实时生成诉讼费电子票据,自动推送至法院业务系统完成电子归档;当事人根据短信提醒,可查看、下载电子票据。
举措五
资金业务线上办理。诉讼费管理系统可实时查看诉讼费交费结果、资金到账信息、银行电子回单及对账单,自动核验当事人银行账号,通过法银直联实现线上一键支付。
举措六
统一会计核算。诉讼费管理系统明确退费备用金账务处理规则,在会计核算系统增设3个会计科目,专门用于退费备用金核算。退费备用金增减变动时,会计核算系统自动生成会计凭证。
举措七
多重安全及管控机制。通过光闸、数据专线、加密技术、身份验证等方式实现内外网数据安全交互,预设多种应急处理后补机制;设置两级以内的退费审批流程,线上审签并电子签名;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,案件承办人、庭室负责人、院领导、财务工作人员被赋予不同权限,配置身份识别证书,全过程留痕。
山东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新举措,在诉讼费管理方面逐渐形成了山东特色。
特色一
全横向部门打通。诉讼费管理系统集成了法院业务管理、银行资金管理、财政非税及票据管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,完成了跨部门的互联互通,真正实现诉讼费业务跨单位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。
特色二
全纵向法院覆盖。山东全省三级法院164家法院全部同步上线推广应用后,诉讼费管理系统为全省当事人提供在线办理诉讼费交费、退费服务。
特色三
全业务网上办理。诉讼费管理系统以立案为起点,全面覆盖立案、办案、结案阶段诉讼费交费、减免缓、退费、票据兑换、账目明细、备用金管理等所有业务环节,当事人在不到法院现场的情况下,线上办理诉讼费业务,实现“ 让信息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 ”。
特色四
全交费渠道融通。系统支持各非税代收银行网点、非税智能POS、爱山东APP、山东政务服务网、“山东财政”微信公众号以及网上对公对私网银和微信、支付宝等线上、线下缴费方式。
特色五
全账目可追溯留痕。系统将诉讼费办理业务搬到线上,通过缴款码关联,实现诉讼收费、结算、退费“全省一张网”的统一有序管理,诉讼费办理数据及操作行为全过程留痕、全程监督。
截至2021年9月底,山东全省纳入诉讼费管理系统共计221.6万件案件、139.3余亿元诉讼费,自动生成221.6余万份电子票据,累计886.7万当事人受益,大幅提高了法院工作质效,优化了当事人的司法体验,促进了业务监管,取得了显著的管理成效和社会效果。
下一步,山东各级法院将不断总结研究创新,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诉讼服务,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,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做出积极贡献。系统建设过程中,也得到了财政部门和银行系统的有力支持与配合,成为跨部门、跨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典型案例。
单位: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
本期责编:马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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